1月17日,洛阳市发改委公布了洛阳城市供水调整方案:1月起,洛阳市居民家用自来水,基本水价将按照每立方米2.55元收取,居民用水实行阶梯式水价。
新调整方案规定:居民生活用水已抄表到户的,实行阶梯式计量价格:每户每月用量在5立方米以内(含5立方米),每立方米1.4元;用量在5~13立方米(含13立方米),每立方米1.65元;用量在13立方米以上的,每立方米3元。
另外,低收入群体用水价格有优惠,在统一执行每立方米1.4元的优惠水价基础上,每月还可免交2立方米水量的水费。非居民用水价格调整为每立方米2.20元,特殊行业用水价格调整为每立方米8.0元。
据介绍,以上价格为基本水价,不含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城市附加费,3项费用分别按标准由市水务集团在收取水费时一并代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