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记者在城区供水价格听证会上获悉,德州市拟将城区居民供水价格予以调整。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拟由原来的每立方米2.65元调整到每立方米2.95元,上涨0.3元;非居民用水价格每立方米拟调整为3.85元,其中工业用水每立方米比现行水价上调0.70元,建筑业、餐饮服务业用水每立方米上调0.30元;社会福利机构用水则执行居民用水价格,每立方米2.95元,比现行水价下调0.20元;城市困难低保户用水价格不作调整,仍执行每立方米1.95元的价格。
共有来自机关、企业、社会团体等单位的17名代表参加了当天的听证会。其中,消费者代表10名,专家学者代表2名,人大、政协、市直有关部门代表5名,大家针对市物价局通报的供水价格调整听证方案各抒己见。对居民用水价格每立方米上涨0.3元,多数与会代表表示,按一般用户每月平均用水5立方米计算,每月每户增加支出1.5元左右,在可承受范围之内。
德州市物价局工作人员介绍,将把此次听证会情况和代表们的意见汇总,提交市政府审议后,出台最终的水价调整方案。
据了解,此次水价调整是德州市自1999年城区供水价格调整后,近10年来的首次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