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重庆市调整城市居民污水处理费和主城区居民自来水价格听证会昨日举行,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消费者代表和专家学者组成的26人听证代表全部到齐。听证会共抛出两个调价方案(详见下表)。最终采取哪个方案,市政府将综合各方意见,作出决策。
拟定两个调价方案
拟定两个调价方案
据了解,终端水价(即交水费时的水价)是由污水处理费、自来水价格两部分相加而成。综合各种因素,主城居民自来水价格拟每立方米提高0.60元,分步到位;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每立方米平均提高0.35元,拟定了以下两个调价方案(非居民类自来水价格、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同步调整)。两套方案中,区县方面都只是调整污水处理费,而不调整自来水价格。
适时提高低保标准
针对两个方案,市物价局在会上提出了三条相应配套措施。
第一,对低收入群体家庭,市政府将适时提高低保标准,并完善相关措施,确保其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第二,强化污水处理费的征收使用管理。继续将区县污水处理费征收纳入区县政府年度环保责任目标考核;对各区县的污水处理征收工作进行督查。
第三,提高供水及服务水平,实现管网互连互通。强化企业内部管理,降低运营成本,提高城市供排水能力。
补贴政策应同步出台
人大代表熊世明建议:低收入人群的补贴政策,应在水价调整的同时出台,要避免由于政策落实滞后,影响到低收入居民的日常生活。
方案一:终端水价2.8元调至3.7元
终端水价由2.8元上调为3.7元,第一年先调整到3.5元,剩余0.2元由政府补贴,或视具体情况再实施上调。
污水处理费。拟将全市居民污水处理费从现在的每立方米0.70元,调整到每立方米1元。主城区居民污水处理费从现在的每立方米提高0.30元,调价幅度为42.9%;其他区县居民污水处理费由现在的每立方米0.50元调整到1元。调价分两年到位,第一年每立方米提高0.30元,第二年每立方米提高0.20元。
自来水价。主城区居民自来水价格从现在的每立方米2.10元提高到2.70元,提高0.60元。调价分两步进行,先调整0.40元;剩余0.20元由政府补贴解决或视经济发展情况再行实施。区县自来水费暂不作调整。
居民承受能力分析
会上,市物价局对调价后居民承受能力进行了分析。以主城区每户居民实际月均用水10立方米测算,第一年调价后,每户增加7元。2008年,我市城市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15709元,按每户3.2人计算,月均家庭可支配收入4189元,调价后水费支出占家庭收入比重增长0.17个百分点,仅为0.84%。第二步每立方米调整0.20元,随着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加,对居民的影响会越来越小。区县月均用水量为8立方米,若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两年调整到位每立方米0.50元,则户均增加4元。 本版稿件除署名外由本报记者 黄显章采写
方案二:终端水价两年调至3.75元
终端水价第一年,由2.8元上调为3.45元,第二年由3.45元上调到3.75元。
污水处理费。全市居民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不分主城、区县,均按每立方米提高0.35元的标准进行,调价幅度为50.0%,调价后主城区污水处理费每立方米为1.05元,比方案一多5分钱。区县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为每立方米0.85元,比方案一少收0.15元。
自来水价。主城区居民自来水价每立方米提高0.60元,每年调整0.30元,分两年到位。区县自来水费暂不作调整。
居民承受能力分析
若按方案二调价,以主城区每户居民实际月均用水量10立方米测算,第一年调价后居民每月支付水费34.50元,每户居民月增加6.50元。调价后第一年居民水费支出占家庭收入的比重增长0.15元百分点,仅为 0.82%;第二年每立方米调整0.30元,随着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加,对居民的影响会越来越小。区县居民户月均用水量为8立方米,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每立方米调整0.35元,户均月增加支出2.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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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尽快实行“阶梯水价”
听证会上,多数听证代表对此次调价表示理解,但认为调价幅度不宜过高。不少代表提出了实行“阶梯水价”,超出的实行高价,这样既制止浪费,又可节约用水。
人大代表罗先成:尽快启动阶梯水价。如给每户人设一个基本用水量,规定用水内平价,超过的实行加价,超得越多水价越高。
政协委员刘绍璋:每个市民享有基本使用水资源的权力,但不能浪费,对浪费水资源的人要超额加价收费。有的单位如洗车企业、绿化单位、炼钢等企业可提高水价标准。
市水务集团总裁刘孟兰表示,将尽快完成一户一表改造,尽快实施阶梯水价。调价后,企业将尽更多的社会责任,并降低低收入人群的用水负担。
我市水价7年未作调整
为何要涨价?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自2002年调整水价以来,我市自来水价7年未作调整。由于人工、电价、管网改造等不可控成本不断攀升,造成去年供水企业利润首次出现负增长。去年,37座污水处理厂年运行缺口资金达4亿多元。
主城区供水企业的调查情况是,2008年主城区供水企业每制1立方米自来水成本为1.98元,而1立方米自来水的售价是2.10元(含上缴的增值税及附加0.30元),供水企业净资产利润率首次出现负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