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宗长义 通讯员 陈新华)近日,永兴县消费者朱先生在《消费争议调解书》上郑重签下自己的名字,因自来水经营方未告知当事人擅自更换水表而造成朱先生的损失和不便的消费纠纷经调解得到了圆满解决。
朱先生于2004年元月份到该县自来水公司交缴550元开户费,开通了新居的IC智能电子水表,随后每年元月份都一次性预交100至200吨的水费。今年三月份,朱先生拿IC卡到水表处查余额时发现水表不知何时已更换成为了普通的机械水表,根本就不能对余额进行查询,带着疑问朱先生赶到自来水公司营业大厅,可工作人员告知朱先生现在IC卡已经停用,并要求朱先生按现行水表缴纳水费。
朱先生认为自来水公司在未告知的情况下擅自将电子水表更换为普通机械水表,侵犯了自己的知情权,并且原已预交的水费余额也不清楚,于是向县消委投诉,表达了要自来水公司赔礼道歉、查明电子水表的余额并补偿电子水表与机械水表的差价的诉求。
该县消委受理后,立即展开调查,核实朱先生的投诉情况后,多次到自来水公司进行交涉,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使该公司认识到自己工作的疏忽给消费者造成了不便,侵害了消费者知情权益,答应积极配合消委的调解,尽量满足朱先生的诉求。近日,该县消委召集双方当面协商,最终达成协议:自来水公司向朱先生道歉并补偿价值逾千元的自来水500吨。至此,一场未履行告知义务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消费纠纷圆满调解成功。
朱先生于2004年元月份到该县自来水公司交缴550元开户费,开通了新居的IC智能电子水表,随后每年元月份都一次性预交100至200吨的水费。今年三月份,朱先生拿IC卡到水表处查余额时发现水表不知何时已更换成为了普通的机械水表,根本就不能对余额进行查询,带着疑问朱先生赶到自来水公司营业大厅,可工作人员告知朱先生现在IC卡已经停用,并要求朱先生按现行水表缴纳水费。
朱先生认为自来水公司在未告知的情况下擅自将电子水表更换为普通机械水表,侵犯了自己的知情权,并且原已预交的水费余额也不清楚,于是向县消委投诉,表达了要自来水公司赔礼道歉、查明电子水表的余额并补偿电子水表与机械水表的差价的诉求。
该县消委受理后,立即展开调查,核实朱先生的投诉情况后,多次到自来水公司进行交涉,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使该公司认识到自己工作的疏忽给消费者造成了不便,侵害了消费者知情权益,答应积极配合消委的调解,尽量满足朱先生的诉求。近日,该县消委召集双方当面协商,最终达成协议:自来水公司向朱先生道歉并补偿价值逾千元的自来水500吨。至此,一场未履行告知义务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消费纠纷圆满调解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