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赤壁市在供水“一户一表”改造后,对用户设置每月5吨的保底用水量,用水不足5吨的按5吨收费。
近两年,各地陆续上调水价,其中一个理由是发挥价格的杠杆作用,促进节约用水。国家发改委更是把它上升到资源稀缺而要加快调价的理论高度。赤壁市的政策,其实是打了国家发改委一耳光。
也许会有人说,个别供水企业、个别地方的政策并不代表国家,那是个别的、不正常的情况。但百度一下就会发现,所谓“用水保底”政策在中国很普遍:内蒙古阿拉善左旗自来水公司水表的起步量是2吨水,浙江温岭每户用水量5吨保底,湖北鄂州市农户最低用水量3吨,湖南有个地方保底用水量高达10吨之巨。
按照涨价节水的逻辑,居民用水越少越节约,越符合政府政策所要达到的目标。但实际上,现在不少城市制水与供水分家,制水企业与供水公司之间也有“保底协议”,当地用水量少于保底量,按保底量结算。居民用水越少,制水供水企业收入越少,这是有损制水供水企业利益的。于是,供水企业给制水企业保底,供水企业再要居民保底。这种层层保底的自来水商业模式,实际上是反节水的。也就是说,居民如何用水是由“水产业链”控制的,一切取决于自来水企业的利益。
近几年,很多大中城市政府纷纷将水务转包给外资制水公司,这跟卖地一样,成了政府以水生财、融资的一种手段。而外资制水公司接手中国城市制水是有条件的,也就是城市保底用水,城市的用水量不能低于某一限度。从这种意义上说,地方政府与水务公司已经形成利益共同体,它从制度上不鼓励、甚至不允许居民节约用水。
提高水价不过是让水务公司多赚点,地方政府则可以多融资。剩下一个国家发改委,也许是真心提倡节水,但地方政府已经与它“道不同,不相为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