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广州市的污水处理费正式提价。居民用户由0.7元/吨涨至0.9元/吨,而商店、洗染、修理等行业则归入经营服务用水,从0.7元/吨涨到1.4元/吨,涨了1倍。洗车、桑拿等行业归入特种行业类,涨幅最大,从0.7/吨涨到2.0元/吨。
据悉,持有效《低收入困难家庭证》的居民户,取得自来水收费优惠待遇的同时,享受污水处理费的免征待遇;大、中、小学校(不含校办企业、职业学校、和教职员工的生活用水),公立医疗机构、幼儿园、托儿所、敬老院(养老院)等社会公共福利事业单位,免征城市污水处理费;城市公共绿化用水(属独立水表计量用户)按用水量的25%计征城市污水处理费,不包含小区绿化和社区公园等;排水户自备污水处理设施,其污水处理后水质符合相关水质标准的,根据不同的情形提交相关资料,向市水务局提出书面减免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