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8日从济南市市政公用局获悉,《济南市城市自来水供水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修订,规范二次供水秩序等,使供水管理适应城市建设发展。
《济南市城市自来水供水管理办法》是1994年4月颁布实施的,曾于1997年、2004年进行过小范围修订。但随着我市城市建设的“长高长大”,它已经无法适应城市供水需求。为进一步增强《办法》的科学性、适宜性,适应我市城市供水用水形势需求,形成一项完善、长效的地方法规,在济南市法制办、济南市市政公用局的部署下,《办法》将再次修订。
据介绍,《办法》中的适用范围和主管部门与目前济南市供水管理格局不适应,缺少对城市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基本要求,对二次供水的管理没有单独做规定,二次供水秩序有待规范。《办法》新修订后将规范供用水秩序,减少供用水纠纷,增强法规的有效性和适宜性,保障城市供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