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阳光网讯 日前,东莞市长安镇的许先生向“阳光热线”栏目投诉,称其商铺因迟交30元水费导致3个水表均被供水站拆除。交完水费和滞纳金后,供水站却要求300元“罚款”才肯再安上水表。
许先生说,其店铺原本应该在每个月19日之前缴纳水费,由于工作忙,所以时有拖延。8月21日中午,长安镇沙头社区供水站的工作人员因其拖欠水费来到店铺拆除了3层楼的3个水表。虽然当天下午,他就交清了水费和滞纳金,可对方要求其支付300元(每只水表100元)的“罚款”。迟交30元的水费,停水拆表不说,还要交300元的“罚款”,这让许先生感到得不偿失。
据了解,长安镇沙头社区供水站目前管辖近万个水表,要求用户每月10号至19号之间交清上月水费。记者致电该供水站,工作人员表示如拖欠水费,将下发“水费催缴通知单”并按比例收取滞纳金,情节严重者才会拆除水表。
为什么许先生的水表会被拆除呢?供水站说,许先生多次拖延迟交水费,往往要打好几次电话催促才肯来交清。这次对许先生拆表之前,供水站不仅通过电话通知,还派人到投诉人店铺当面进行了告知,但他还是不当一回事,说工作忙、再过两天去交,最后才决定拆除其水表的。至于徐先生所说的300元“罚款”,并不是罚款,而是拆除和重新安装3个水表的费用。
东莞市长安镇自来水公司表示,根据该镇《供水章程》第二十二条:“用户拖欠水费2个月的,除追回欠费外,并停止供水。如需复用,要重新办理报装手续”。沙头供水站对该用户采取拆表措施追收水费,符合《供水章程》规定,但在拆表程序上需要进一步完善,接下来长安镇自来水公司将协调沙头供水站完善“拆表通知”等相关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