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 王庆平)因2003年忘了及时缴纳一吨水费,前段时间,阮先生家被拆掉了水表。这让阮先生甚为气愤,在他看来,这一吨的水费并不是恶意拖欠,而且他家也从未接到欠费通知,“水务集团这样做未免太不近人情了”。
阮先生家住杏林东路,前天,他们家突然停了水。阮先生细查一下,才发觉水表让水务集团的工作人员拆走了。原来,2003年,阮先生欠下一吨水费没有及时缴纳,大约2元,至今加上滞纳金,欠下了15元。
阮先生家住杏林东路,前天,他们家突然停了水。阮先生细查一下,才发觉水表让水务集团的工作人员拆走了。原来,2003年,阮先生欠下一吨水费没有及时缴纳,大约2元,至今加上滞纳金,欠下了15元。
阮先生表示,这吨水估计是当时装修时使用的,但他忘了缴费。装修结束后,阮先生就办理了水费银行代扣业务,也不知道自己拖欠了这笔费用。
得知拖欠后,阮先生马上缴纳了这15元。前天下午,水表被重新装了上去。
这一拆一装却给阮先生的家庭生活带来不便,而且让他感到非常气愤。他告诉记者,“我又不是恶意拖欠,(水务集团)没必要如此不近人情!况且我并没有接到任何通知,水务集团说贴过单,可我们家确实没看到任何欠费的通知。”
记者昨天也致电水务热线96303询问情况。工作人员表示,欠费拆表并不是按照金额的大小来决定,只要欠费不缴,那就按照规定拆表。同时她也表示,水务工作人员肯定曾经上门贴过欠费通知单。况且只要办理银行代缴,理论上银行会自动扣除之前一年内的欠费。不过,阮先生也表示,从装修结束到他办理水费代缴,并没有超过一年。
就此事,记者咨询了今朝律师事务所曾仁东律师。曾律师告诉记者,在这个事件上,水务集团要采取强制行为之前,最好先通知到事主。上门通知、电话通知、邮寄通知都可以,不过这些从实际操作上却存在一定的困难。作为公共服务单位,如果水务集团能够拿出已经有贴单告知事主的证据,那也算是尽到责任了。
那么,银行没有扣缴欠款,要不要承当一定责任?曾律师表示,这要看当时阮先生与银行所签订的代扣合同是怎么约定的。不同银行有不同的约定,不过一般来说银行只有代扣义务,没有追缴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