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市创建节水型城市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上获悉,我市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已进入第四阶段,进入第三阶段一年多来,各区、各部门高度重视、通力合作、狠抓落实、全力推进,创建工作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成果。全市现状考核评分比上一阶段有了很大提高,基础管理指标和技术考核指标均陆续达标得分,重点难点指标有所突破,目前全市自评考评分数已由上阶段的71分提高到目前的91分,已基本达到了国家考核要求。
市水务局有关负责人称,第三阶段也是我市创建工作的关键阶段,我市主要从四大方面着手,全力推进,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在成效。
节水器具普及率提高到98%
“加强管理,重点突破,是我们此阶段创建工作的一个重要指导思想,以此确保创建工作收到实效。”市水务局有关负责人称,这主要体现在基础管理指标、技术管理指标和鼓励性考核指标三个方面。
据其介绍,随着节水法规不断完善,单位用户计划用水、水量平衡测试、建设项目节水“三同时”工作深入开展,基础管理指标得到巩固和加强该指标考核指标已基本达标;同时,大部分技术考核指标已经达到考核要求,其中,城市再生水利用率已由0.2%大幅度提高到11%,城市污水处理率已由65%提高到80%,节水型企业(单位)创建活动今年已经全面开展,节水器具普及率自评已经提高到98%,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和水平衡测试工作深入进行,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明显提高。此外,在鼓励性考核指标方面,非常规水资源替代率已达标,全市居民生活用水已基本全部实行阶梯水价,节水专项资金投入占财政支出的比例逐年增大。
部门联动形成创建工作合力
“领导重视,部门联动,形成创建合力是此阶段工作取得成效的关键。”这位负责人称,在本阶段,各创建节水型城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深圳市2008年创建节水型城市任务分工表》要求,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将创建工作纳入其工作总体计划中,并积极推进和落实,抓重点,促亮点,使我市创建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创建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比上一阶段提高了28%,创建工作取得了重大突破。
罗湖区在富临大酒店投入改造资金81.1万元,对酒店内用水量大的区域增设计量水表等节水节能技术改造;福田区对3家企业节水和中水利用项目拨付145万元,提高了企业利用再生水的热情;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团市委等相关部门加大了创建宣传;市发改委将节水工作列入全市循环经济重要组成部分予以统筹安排,在产业导向目录中将约束性指标分解到每个行业;市科工贸信委在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中,明确了节水要求,同时对用水量大项目进行监控;市人居环境委完善了排污申请登记程序,健全了水污染在线监测网络,强化了治污手段;市城管局积极开展再生水及雨水在城市园林绿化中的应用,试点项目“罗沙路节约型绿地试验推广工程-中水利用专项(浇灌绿地面积6万平方米)”以及“深圳市大沙河公园再生水利用工程(500吨/天)”已投入运行;市住房和建设局继续加大对建设项目节水设计、施工、验收的监管检查力度,对去年通过竣工验收的105个房建工程、75个市政工程,着力落实节水“三同时”制度;市建筑工务署对近两年建成的20处新建项目严格要求,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了100%;市工商局深入查处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的用水器具和经检测不合格的用水器具,加强清查整治;市国资委把深水集团年度经营管理业绩考核指标由原先的供水量、售水量调整为“污水处理量”、“服务满意率”、“管网漏损率”;市农林渔业局在南山区西丽果场建立了“果园节水灌溉技术”示范点;市水务局、市财政委出台了《深圳市创建节水型企业(单位)专项行动奖励办法》和《深圳市节水专项资金管理若干规定》,市财政委对创建节水型城市方案而开展的节水项目予以资金保障;市水务局承担的节水基础管理指标已经全部按期完成,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成效显著。
强化措施攻克难点,深入开展创建专项行动
“针对上阶段难点,本阶段我们加大了创建节水型企业(单位)、节水器具普及达标和工业企业技术整改专项行动的力度。”这位负责人称,为此,制定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年用水量50000立方米以上的单位用户对本单位的用水器具进行自查,对不合格的用水器具限期进行整改,并通过设咨询电话、政府网刊等方式为各单位用户提供技术咨询;同时对年用水量50000立方米以上的工业企业下发通知,要求对不合格的工业企业开展技术整改。市发改、贸工、水务部门联合开展重点单位用户创建专项行动动员和培训工作,积极引导用户开展创建节水型企业(单位)以及开展节水技术改造。此外,通过现场检查,督促不合格企业进行整改。
去年全市生态补水量达8930万立方米
《深圳市节约用水规划(2005-2020年)》、《深圳市水资源综合规划》已经全部编制完成,对全市非传统水资源利用进行了统一的规划、部署。出台《深圳市再生水价格指导意见》建立起再生水成本补偿机制与价格激励机制,以优惠的政策引导用户使用再生水。目前,全市已有59家企业安装使用了再生水,再生水使用量达到34630吨/天;去年用于生态补水量达8930万立方米/年,全市再生水利用率提高到目前的11%;南山商业文化中心区核心区中水利用项目(4000吨/天)已完工并准备投入运营;同时,加快了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年内将完成西丽再生水厂(5万吨/日)、南山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罗芳污水处理厂(35万吨/日)、滨河污水处理厂(30万吨/日)等工程的建设;海水利用、雨水利用等示范项目正在积极推进中。
全市管网漏损率降至12.95%
全市加大了供水管网改造力度,特区内管网漏损率低于12%。特区外投入大量资金用于旧管网改造工作,经过对旧管网进行大规模的改造,特区外管网漏损率降低到15%左右。全市管网漏损率降低到了12.95%。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80%
特区外针对污水处理率偏低现状,大力开展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污水处理率有了较大提高,并积极推进了燕川、福永、公明等3座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的前期工作,城市水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目前,全市已建成17座污水处理厂,全市污水处理能力达251万吨/日,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
全市计划用水率逾99%
“计划用水管理是城市节水工作的基础,也是反映城市节水管理水平的重要指标之一。”这位负责人称,水务部门在本阶段加强了单位用户的计划用水管理,初步建立和完善了计划用水管理制度,全市计划用水率已达99%以上。同时,按时对单位用户下达年度用水计划,合理控制各单位的用水量,严格单位用户用水计划考核,水量平衡测试工作也正在向纵深推进。
此外,水务部门不断加强了地下水管理工作,对非法开采地下水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有效地遏制了地下水的无序开采。
市民节水认知率已达88%
“加强宣传,提高认识,营造了良好的节水氛围。”这位负责人称,在本阶段,各创建成员单位把集中宣传和平时宣传结合,多方联动,在“世界水日”、“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期间,开展爱水节水宣传月,制作节水公益广告在公共场所设立大型广告宣传牌,发放节水宣传资料,举行节水法律法规及节水知识有奖问答互动节目,并邀请各大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在重要交通干道设立大型节水立柱广告印制节水宣传手册、节水宣传海报,派发、张贴到各学校、政府企业办公楼宇和社区,广泛进行节水宣传举办节水节能方面的用户座谈、环保讲座、演讲比赛等活动。积极开展系列节水宣传和动员活动,使创建活动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增强了全社会的节水意识,在全市范围内营造了“惜水、爱水、节水”的良好社会氛围,使节水工作深入人心,市民对节水的认知率已由07年年底的75%提高到现在的88%。
水利部组织专家对我市节水型社会试点建设情况进行中期评估
35项指标综合得分96.1分
【本报讯】(记者 肖意)记者昨日从市节水办获悉,根据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要求,水利部组织专家于近期对我市节水型社会试点建设情况进行了中期评估,评估组听取了汇报、查验了有关资料、考察了部分节水示范点,并对节水型社会建设35项评估指标进行了打分,深圳最后综合得分96.1分,在珠江流域评估的四个城市中排名第一。
与会专家认为,深圳各级政府和部门全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积极落实各项节水措施,全面推进制度及法规建设,理顺节水管理体制和机制,注重水价的经济调节作用,注重防污治污,注重建立长效保障机制,已经达到了节水型社会建设的阶段目标。
形成政府推动部门联动节水工作机制
深圳市政府高度重视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成立了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发布了《深圳市创建节水型城市和社会行动方案》,将全市节水型社会建设任务分解成154项指标分别落实到各区政府和市属职能单位,并将节水型社会建设指标纳入政府年度考核目标,形成了政府推动、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
深圳市按照《深圳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强化了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强化了水资源管理制度建设。相继出台或修订后实施了《深圳市节约用水条例》、《深圳市计划用水办法》等30余部与节水相关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规定征缴水资源费,使用合理规范;严格实行了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论证制度,依法按水功能区划进行管理;实行了居民阶梯水价和单位用户超计划加价收费制度,发挥了水价杠杆对节水的调节和引导作用;在全市范围内实行了计划用水和取用水及节水统计制度,为深圳市节水型社会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
试点期间政府累计投资约70.65亿元
深圳根据自身特点,积极开展节水型社会试点建设,试点期间政府累计投资约70.65亿元。开展了多方面节水宣传教育活动;完成了35家企业(单位)节水型企业(单位)的创建;在侨香村、梅山苑、高新公寓等多个项目中开展了以中水利用为主的节约用水设施示范社区试点建设;建成了星河丹堤、莲塘中水回用等12个中水示范项目;对全市13宗重要饮用水库的一级水源保护区实行了封闭式管理;开展了139宗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完成了龙华污水处理厂等13个污水处理厂、17项工程配套管网及深圳河等7条主要河道水环境治理建设;工业、生活取水按规定装置计量设施;发布了《深圳市节水型工艺、设备、器具名录》,开展了节水产品论证;对全市约200个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开展了“节水三同时”管理。试点期间深圳市示范区取得了良好的节水效果和经验。
再生水利用率11.2%
通过节水型社会试点建设,2008年全市万元GDP用水量降低到23.66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降低到16.81立方米,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70%,城镇供水管网漏损(失)率为12.95%,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75.03%,再生水利用率11.2%,已经达到节水型社会建设阶段目标。
在日前于武汉召开的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评估座谈会上,深圳从全国三十个试点城市中脱颖而出,成为四个获得优秀成绩的城市之一。市节水办有关负责人称,此次评估不仅标志着我市的节水型社会建设进入了新阶段,同时也为我市下一步迎接水利部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验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