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如发现水表异常,赶紧送去检测。
广州市自来水公司反馈:
自来水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解释,《广州市城市供水用水合同(居民用)》的第五条第七点中列明“因水表计量误差超过国家规定的允许范围,造成当期水费需追收或者退还的,供水人应当追收或者退还”。公司解释,所谓“当期时间”,指的是拆表检测前第一个抄表周期;而“退减水量”指当期发生水量按检测误差比进行退减。故作出退减水量分别为86吨和25吨的决定是符合相关的规定的。
该负责人提醒市民,若发现家中的水表运作出现异常情况,应该第一时间拨打96968的供水热线,将水表送检测。
广州日报:
我家中的两个水表分别于2004年9月9日和2006年4月14日进行过更换。最近,发现水表的读数不妥,经过市能源检测所的检测,两个水表分别比正常转速快了58.33%和19.29%!但是,自来水公司只向用户分别退减水量86吨和25吨,即是只退减了一个月的损失量。水表自更换之日起就存在故障,按理应该退减全部的损失。 一市民
文/记者姚卓文
实习生李伟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