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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新闻

拆你水表罚你挑水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04-16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姚卓文  浏览次数:380
    本报讯(记者姚卓文) 近日,白云区同和街白水塘村住户报料称,自家水表一夜间被人拆走,不得不担水度日。从3月24日起至今,约100户人受到影响。记者了解到,事件起源于住户与白水塘村的自来水基础建设费纠纷。
    受影响的住户李先生告诉记者,停水的住户并非白水塘的本村人。从1995年起,包括他在内的一批外地人买下村里的集资房,住到现在。春节前,白水塘村委贴出告示,要求本村的购房者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办理登记手续。然而,李先生等人根本没有该使用证。于是,村委要求没有证的必须缴纳自来水基础建设费,每平方米250元,不愿缴费将会停水处理。3月24日,在他们的集资房楼下出现了10多个保安,强行将他们的水表拆走。
    究竟每平方米250元的建设费是如何算出来的?不少居住在白水塘村的外来购房者至今搞不明白。
    据记者了解,广州的经济合作社向外来的购房者收取水电增容费或是建设费并非个案,但收取的标准不一。上月中,白云区京溪街一经济社就要求外来的购房者按照150元/平方米的费用征收水电增容费。去年,白云大道北旁的经济社也因征收自来水基础建设费而发生过冲突,当时要求来外购房者交纳的建设费为每户2800元。然而,这笔钱的计算标准是什么,记者并没有看到任何明细标准。
    随后,记者来到了白水塘社区经济发展公司,负责人叶润生经理表示,2001年7月完成转制工作后,市政部门一直没有接管城中村的水电、道路等市政设施,仍然由所在的集体经济组织负责建设和维护。为了保障村民和外来住户的日常生活需求,白水塘经济社在10多年里先后斥资2000多万元建设和完善公共基础设施,资金全部由村民股份收入中支出,村民对此意见很大。
    “享受公共设施待遇的只能是村民,外来集资购房者无权无偿享受。”白水塘经济社的叶经理表示,基于大量外来购房者已在社区居住的既成事实,他们应该与村民共同承担社区共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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