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市自来水公司的工作人员要求我们这里集体更换新水表,可我家用的是自家的旧水表,为啥还得交钱?”4月10日上午,家住市区东来巷的马先生来电询问。
马先生告诉记者,去年年底,他家的水表不能用了,只好花了170元买了一个新水表。前几天,市自来水公司要集体给这一带的住户安装新水表,规定每户要交300元钱。“我家的水表还没用多长时间,我不想再交这部分钱,于是就向自来水公司的工作人员询问能不能用家里原有的水表。”马先生说,“工作人员表示,可以继续用原来的水表,不过只能折合人民币60元,然后再交240元。”马先生认为自来水公司这样做很不合理,明明水表用的是自己的,为什么还得再交那么多钱?
据市自来水公司营业三所的工作人员介绍,市自来水公司今年统一安装新水表属于2004年旧城管网改造的一部分,公司向住户收取的300元钱是按照2004年物价局给予的标准收取的。如今市面上一个新水表价值120元,水表外面的盒子价值200余元,阀门价值50余元,已经远远超过了300元的标准,不足部分由市自来水公司承担。(记者 李健 实习生 王于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