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城市污水处理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水平在全国排位相当滞后,2005年污水处理率在全国排23位,污水集中处理率排29位,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排24位。全省29个设市城市中,有21个城市(包括5个地级市)没有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有16个城市(包括4个地级市)没有污水集中处理厂。72个县城中,仅长沙县、凤凰县有污水集中处理厂,长沙县、保靖县、龙山县有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按照“十一五”规划要求,到2010年,全省设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低于60%,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0%,县城两项指标均不低于20%。
湖南省委、省政府“约法三章”:目前在建的长沙市开福区、衡阳市、娄底市、邵阳市、吉首市等污水处理项目,今年年底前必须建成并投入使用;在建的12个生活垃圾处理项目中,娄底、怀化、永州、张家界及吉首、韶山今年要全部完工;洪江、耒阳、津市、武冈、汨罗、临湘6市必须在“十一五”期间全部完工。邵阳市作为湖南省唯一未启动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地级市,今年必须启动,明年内完成。今年适当的时候,湖南省政府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城市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问题。
湖南省政府已将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率纳入今年八件实事范畴,年底要进行考核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