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实施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等有关要求,经上海市政府同意,上海市自9月20日起非居民用户排水费每立方米提高0.60元,重点污染户再另外加收0.80元。综合考虑单位用户的承受能力,本次调价分两步组织实施,其中今年9月先提高0.40元,明年4月再提高0.20元。居民用户排水费暂不调整,各类学校、非经营性养老院等仍执行居民用户的排水费标准。
有关部门表示,本次排水费调整主要根据国家宏观调控和有序稳妥推进资源环境价格改革的要求实施,上海市将采取综合措施防止趁机搭车乱涨价。相关部门也将进一步加大对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努力稳定价格总水平,确保市场平稳运行。对于调整后的各类非居民用户排水费标准,可登录上海市发展改革委网站www.shdrc.cn或上海市水务局网站www.shanghaiwater.gov.cn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