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记者从武汉市东西湖自来水厂获悉,10月1日起,该区居民生活用水到户价格将由现行的每立方米1.20元调整为1.90元,到户水价包括新征收的污水处理费。据了解,这是东西湖区自2002年以来,首次调整水价,调整后的居民生活用水基准价也与武汉市中心城区现行居民生活用水基准价一致。
居民生活用水基准价实降0.1元
9月11日,东西湖区政府召开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及自来水水价调整动员大会,向区直各部门、街道办事处、园区通报了水价调整方案。这是该区自2002年以来,六年内首次调整水价,调整后的居民生活用水基准价将与武汉中心城区现行居民生活用水基准价一致。
据东西湖自来水厂相关人员介绍,目前,东西湖区居民生活用水到户价格为每立方米1.2元(自来水费+污水处理费),因污水处理费由现行的每立方米0.05元调整为0.8元,居民生活用水到户价格也相应调整到每立方米1.9元(其中自来水价1.1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0.8元/立方米)。居民生活用水基准价由现行的每立方米1.2元降为1.1元,实际下调了0.1元/立方米。调整后的居民生活用水基准价也将与武汉市中心城区现行居民生活用水基准价一致。
到户水价由1.20元调整为1.90元
据介绍,东西湖区污水处理费调整的范围为,东西湖区城市规划区域内(含吴家山街、径河街、金银湖街、将军路街、长青街;慈惠街、走马岭街的一部分)的单位和个人(该范围内城市规划区与农村接合部的原农村居民点暂不征收)。征收污水处理费主要用于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城市排水管网的建设、运行和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