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水要畅流 需过四道坎 ??
两年前,当听到北京自来水价涨到每吨3.7元时,中水利用的推广者们也都欢天喜地地期待着中水市场能热闹起来,但事实却远难尽如人意。如今两年过去了,有数据表明,目前在北京市200多家已经建成中水处理利用设施的社区中,正常运行中水设施的小区还不到30家,绝大多数中水设备成了摆设。
价格“东风”未成气候
北京市的自来水价调整至3.7元/吨,对于中水企业来说,犹如一场盼望已久的强劲“东风”。而实际上,这样的东风在20多年的中水推广历史上已经有过不少次。
“早在1984年,市政府就规定,要求达到一定规模的建筑物,必须配套建设中水设施,处理生活中的‘优质杂排水’,以利于就地利用。”北京市水务局排水管理处处长齐京军告诉记者。1995年,北京市又制定了《北京市区城市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回用总体规划》,并明确要求全市新建道路,只要规划有再生水和中水管线的,必须与道路同步建设。北京还较早确定了中水每吨1元的价格,这标志着中水利用不再是一个“行业”,而变成了一个“产业”。
2004年,水价大幅调整后,在价格杠杆的作用下,中水开始受到一些用户的青睐,使北京市中水使用量达到3000万立方米。但这一股“东风”仍然不足以扭转局势。目前北京每年可利用的中水有7.5亿方,实际利用量却只有2.6亿方,利用率不到三成,也就是说,仍有4.9亿方的中水白白浪费。
让我们不能忽视的是,早在2001年,北京市政府就对中水使用有硬性规定,5万平方米以上的小区及3万平方米以上的写字楼、酒店必须使用中水,否则难以通过验收关。这条规定出台5年后,北京市已建设中水处理利用设施的单位(包括社区)达到了400多家,在全国中水设施方面位居前列。但是,由于现在建设单位和管理单位不是一家,也就是说开发商要前期投入一笔中水设备费用,而使用中水的后续收益,包括节省下来的小区管理和绿化所使用中水与自来水的差价,这部分利益归物业公司所有。所以,很多开发商会选择尽可能少花钱能混过验收就行了,根本不讲究设备质量和使用效果。
于是,我们发现,在很多身边的小区里,既预埋了中水管道,该有的中水处理系统也都有,但就是不去市政管道接中水,以至于小区冲马桶、绿化等用水用的还是自来水。这样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现象在中水使用中屡见不鲜。
管网并非最大障碍
为什么北京在严重缺水的大前提下,省水又省钱的事儿却没人愿意干?为什么在1元比3.7元的较大价格优势下,中水的市场前景仍然不容乐观?
中国科学院科技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的袁志彬博士介绍,城市小区家庭日常生活污水中有80%的污染程度较低,如洗衣服、洗菜等用水,很适于进行中水处理,其70%可安全回用于工业冷却、园林绿化、汽车冲洗及居民生活杂用,估算相当于增加城市供水量的50%。目前,我国城市小区建设中水系统的条件已基本具备,并日趋完善。首先,具有利于中水系统设计和平稳运行的水量特点(排水量大,杂用水需求也大,水量容易平衡);其次,城镇居民小区的不断规模化,以及水处理技术的发展,将使中水系统的初始投资和运行费用大幅度降低。再次,住房的商品化、小区管理的完善,为中水系统的投资回报奠定了基础。
有人为城市小区物业算了一笔账,假如一个中型的物业小区,每天非饮用水的排放量约3500m3左右,通过小区污水处理,实现中水回用,那么物业每天就可从中水利用上获得3000元~3500元的费用。如果中水管道跟其他管道一起铺设的话,也大大降低了成本。每年只此一项便可为小区物业赚回几十万的收入。如果小区在建设前期能够协同中水公司建立系统的中水管道,使物业自身通过污水处理系统完成水处理的循环功能,不仅是房地产销售的亮点,同时也提高了物业小区自身的环保标准。
除了小区外,城市中水系统还可以用在宾馆、饭店、大型文化体育等水费较贵而用水量又很大的公共建筑中。以北京新世纪饭店为例,这家饭店是一个有着700多套客房的五星级饭店,与其他饭店不同的是,这家饭店每间客房中的冲水马桶及非饮用水系统的水不是自来水,而是来自内部环水管道,店内的废水通过二次处理后实现了再次使用。在饭店的地下二层建了一座中水回用处理设施,每间客房排放的废水都汇集到这里。经过微生物降解、过滤、杀菌、消毒等一系列技术处理后,通过中水干管送到大楼顶部的中水水箱,然后再通过中水支管送到各个客房的卫生间及非饮用水处。中水除了用于冲厕所外,还用于洗车和中央空调的冷却循环水,这套中水实施一年能为饭店节约近10万m3自来水。
四大弊端挡住中水去路
虽然中水利用的前景非常广阔,但在实际推广中,也面临很多难题。袁志彬把我国中水利用中存在的问题概括为四方面:一是中水质量堪忧。我国多数城市的中水价格一直处于较低水平,中水企业在经济上很难取得多大效益,主要依靠政府补贴,有较强的公益性质。这样造成中水处理的质量难以得到保证。北京京城中水公司总经理霍健透露,由于中水管线不到位,目前很多社区的喷泉使用自己制造的再生水,为了降低成本,水质连景观用水的标准也达不到。大观园是北京较早将再生水用于景观用水的“大户”。大观园管委会副主任刘俊德也表示,目前大观园在消防、卫生、绿化方面用再生水基本没什么问题,但景观用水却不尽如人意。据他介绍,由于氮磷钾严重超标,有时一个星期水面就会发生变化,湖水变得五颜六色,气味也令人掩鼻。虽然水中植物大都能存活,但是却出现了动物绝迹、观赏鱼变形的情况。
二是中国城市中水利用的投融资渠道方面存在问题。目前我国中水回用主要是靠政府投资,而单靠政府很难把这件事情做好,应该拓宽融资渠道,靠民间集资、引进外资等多方面、多渠道集资,要尽快建立起与市场接轨的多元化投资体制。
三是缺乏配套的政策法规。目前还没有一部关于中水回用方面的法律或法规,缺乏法律强制性条款作为保障。如果仅仅依靠部门的一些规章制度来规范,在执行力度上远远不够。实践证明,城市中水回用事业的发展需要国家强制性法律法规的支持和约束。建议通过人大立法,颁布“中水回用法”,从立法和执法的角度促进污水的资源化。除了从法律法规方面进行强制推广外,还应从政策方面予以扶植。如对自筹资金建设中水设施的企业,政府可优先提供一定的环保项目贷款,或给予财政贴息;减免中水生产企业的增值税等。
四是管理体制没有理顺。实施城市中水回用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城市规划、建设、环保、市政、工业、农业、水利、卫生等众多单位与部门。但长期以来,没有一个具体的机构来统一协调、规划及管理城市的中水回用。由于中水的推广应用会导致利益在不同部门之间的重新分配,势必要求有一个统一管理部门,从节约用水和保护水资源可持续发展的高度,来负责解决中水回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