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营业收入达300亿元,村集体经济年收入平均达到10万元以上,村旅游年收入平均达到200万元以上,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全市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90%,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90%,累计建强乡镇卫生院23所、村卫生室578所;建设美丽宜居村300个,创建1条乡村振兴示范带,示范带内50%以上行政村达到“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创建标准。
《实施方案》明确了村庄规划编制、农村垃圾治理、生活污水治理、道路硬化和村庄绿化亮化建设、农村供水工程、农村电气建设、农房改造等14项重点任务。我市各相关部门锚定目标、细化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实施方案》,全力推动我市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我市全域村庄总计642个。当前,已完成139个村庄规划编制工作,113个村庄规划正在编制中。市自然资源局将发挥统筹引领作用,加快推进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与报批,建立健全村庄规划布局,构建因地制宜、城乡融合、重点突出、全域覆盖的村庄规划体系,进一步激发乡村活力,赋能乡村振兴。
为加快提升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和管理水平,我市明确提出实施农村供水规模化和小型供水工程标准化建设,有条件的县(市)区着力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截至2022年底,我市农村建成集中供水工程544处,集中供水率达到90.9%,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8.82%。其中规模化供水率和城乡一体化供水率分别达到28.0%和20.6%,为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下一步,市水利局将逐步建立以城市水厂供水为主、乡镇水厂供水为辅、村级水站供水为补的规模化供水格局,实现城乡供水同质、同价、同服务。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实施方案》的一项重要任务。我市以建设美丽宜居村为导向,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截至目前,全市已创建省级美丽宜居村211个,市级美丽宜居村78个。市农业农村局将深入学习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做法,牢固树立打“持久战”的思想,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以农村环境持续改善强力推动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提质增速。
市教育局学习运用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加快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努力办好百姓家门口的学校。学前教育突出“普惠优质”,强化公办园主体地位,持续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各县(市)区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巩固在50%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9.6%以上;义务教育突出“优质均衡”,优化县域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办好乡村小规模学校,全面推进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高中教育突出“多样特色”,建设一批“办学特色鲜明、学校文化独特、育人成果丰硕”的特色普通高中;职业教育突出“实用高效”,统筹区域职业教育资源,全面改善职业学校办学条件,大力提升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吸引力。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围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和农房改造工作,进一步完善“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建设,开展好农村生活垃圾整治专项行动,并按照《辽宁省农房设计和建设技术导则》要求,规范农村住房建设,确保农村住房安全,改善村民居住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