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不少水电用户认为水表、电表计量不准,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建议电力、水利部门分别停止对电表、水表的校验。”赵县政协近日提出,电表水表校验应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以确保校验公平准确。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用于贸易结算的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行政监督管理职能划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可在现实生活中,用电户的电表仍由电力部门校验,用水户的水表由水利部门校验,甚至以校代检,形成自卖电(水)自检表的不正常现象。从一定角度看,供电部门和供水部门具有企业性质,和消费者是买卖关系,结算的计量器具由卖方校验有失公正性、严肃性,广大消费者对此意见很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是合法的检定部门,相对于买卖双方是第三方,与他们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电表、水表交他们校验能充分体现公平、公正。
为了扭转这种不正常现象,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赵县政协提出建议,政府应适时组织力量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有关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计量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实行设立举报电话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发现违规行为尽快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