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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报业网讯? 8月28日,南京市物价局召开“十一五”水价改革听证会,正式亮出该市水价改革方案。
总体目标:到“十一五”末,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由现行的2.30元/立方米(日用水量在20立方米以下)涨至3.25元/立方米,机关及事业单位用水价格由2.40元/立方米涨至3.35元/立方米,工商服务业用水价格涨至3.55元/立方米,特种行业用水价格由3.50元/立方米涨至4.45元/立方米。其中,构成居民用水上涨0.95元的主要是三部分价格:水资源费、供水价格、污水处理费。在今后的5年内,这三部分价格将不同时间、不同幅度地上调。
供水价格:三步实施,平均价上调0.33元
根据《江苏省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至2010年末,南京市自来水总公司综合平均含税供水价格将由现行1.22元/立方米调整到1.55元/立方米。
污水处理费:两步实施,综合价上调0.55元
至2010年末综合平均污水处理费将由现行1.05元/立方米调整到1.60元/立方米。
水资源费:上调0.07元
水资源费标准的上调主要是贯彻执行国家及省有关水资源费的政策规定,按照调整目标,地表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由现在的0.13元/立方米调整为0.20元/立方米;地下水资源费标准在原标准基础上相应上调0.07元/立方米。
据了解,该市将按照“一次听证、分步实施”的原则,听证会结束后,水价将按照计划有步骤地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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