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十四五”用水总量和强度管控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将严格用水总量和用水效率管控、加快建设取水监测计量体系、建立健全用水总量核算和评估制度、建立用水总量动态配置机制,并明确广东各地级以上市“十四五”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及管控措施。
《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省用水总量控制在435亿立方米以内,其中地下水取用水量控制在13.03亿立方米以内、非常规水源利用量8.11亿立方米;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降幅不低于20%和10%,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不低于0.535。到2030年,全省用水总量控制在450.18亿立方米以内。
其中,在各地级市“十四五”用水效率控制目标方面,《方案》提出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较2020年降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降幅、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三项指标,并给出广州、深圳、珠海等21地市在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的具体控制目标。
以广州市为例,较2020年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的目标降幅分别为6%、12%、18%、18%;较2020年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的目标降幅分别为6%、12%、18%、18%;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分别为0.531、0.540、0.550、0.559。
在各地市“十四五”和2030年用水总量方面,《方案》提出2025年用水总量、2030年用水总量、2025年地下水取用水量以及非常规水源利用量等指标。以广州为例,到2025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45.42亿立方米以内,其中地下水取用水量控制在0.344亿立方米以内、非常规水源利用量1.00亿立方米;到2030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49.52亿立方米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