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至6月9日,市水务局组织人员对全市 人饮和灌溉项目中的蓄水池建设管理、安全运行 进行了全面检查,共检查蓄水池 40个,其中检查灌溉蓄水池27个,人 饮蓄水池 13个。检查发现部分县(区)存在蓄水池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巡查责任人“三个责任人”制度落实不够、蓄水池安全运行管理相关制度制定不完善、管护经费没有落实等问题,下发了整改通知, 要求各县区水务局组织人员对发现的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方案,提出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期限等,建立问题整改清单并严格执行落实,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整改任务。
今后,市水务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区市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严格按照自治区水利厅关于水利安全生产和行业监管工作要求,切实加强新建调蓄工程前期工作,严格在建蓄水池质量安全管理,切实落实安全运行管护责任 , 切实加强蓄水池日常管理。组织各县区水务局开展蓄水池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台账,分析问题原因,建立隐患清单,制定制度办法,抓紧实施整改,实行销号管理,做到整改不及时绝不放过、整改不到位绝不放过,把蓄水池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