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琳 实习记者 翟春霞)记者昨日获悉,省物价局日前发文同意汉中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汉中市城市自来水价格的请示》,汉中市自来水基本水价每立方米平均提高0.75元(含水资源费0.20元),同时提高污水处理费收取标准,每立方米由现行的平均0.36元调整到0.62元。?水价调整的具体时间,由汉中市政府择机出台。
据了解,水价格调整后,居民生活用水为每立方米1.90元,工业用水每立方米3.10元,行政事业用水每立方米3.20元,经营服务用水每立方米4.00元,特种行业用水每立方米5.50元。
省物价局要求,对低保等城市弱势群体,在调整水价的同时要采取措施在政策上给予照顾,不降低其生活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