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许昌市中级法院环资庭了解到,2021年,该院出台了《关于司法审判服务南水北调中线许昌段水环境保护的意见》,并在长葛、禹州均设立了“水资源司法保护示范基地”和“水环境保护巡回审判基地”。
长葛、禹州两地各基地的顺利揭牌成立,标志着南水北调中线许昌段54公里已全域纳入司法保护范围,全域设立巡回审判基地,全域打造水环境保护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全域构建联席会议机制,南水北调中线水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广度和深度得到不断拓展。2021年,许昌市两级法院审结环境资源案件61件,发布10起污染环境犯罪典型案例,并强化修复性审判理念,严惩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判赔环境修复费用430万元。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深度参与南水北调水资源保护,开展涉南水北调案件巡回审判,与南水北调保障机构对接,加强沿线村委班子成员的法治教育。二是继续强化司法审判与行政执法的衔接,加大与市生态环境局等行政机构的合作。三是与市政府对接,办好生态损害赔偿案件。五是围绕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积极发挥环资审判作用。”许昌市中级法院环资庭庭长信宏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