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鲁特旗始终将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民生实事来抓,多措并举,让群众喝上干净水、放心水,切实提高农村牧区群众健康水平,为实现乡村振兴提供坚实的基础保障。目前,全旗现已建成集中供水工程206处,筒井普及嘎查村(包括自然村)74处;全旗共有村屯350个,按村屯计,自来水普及率已达到80%。按农村人口计,集中供水工程自来水普及率已达到75.06%;集中供水和筒井计,自来水普及率已达到83%。
一是大力实施提升工程。针对北部牧区群众居住分散无法实施集中式供水工程情况,该旗积极申请项目为74个嘎查村(包括自然村)新打筒井5000眼,并配套自吸泵及管网设施,解决了供水保障问题。同时落实2021年度3152万元供水保障工程建设资金,解决鲁北镇、香山镇、巨日合等8个苏木镇场21个嘎查村分场5800户1.8万人饮水安全问题。
二是聚焦短板服务乡村。针对自然条件所限、集中供水工程管网难以覆盖、水质超标等问题短板,该旗按照“乡不漏村、户不漏村、村不漏人”原则,投入资金3681万元,维修破漏点147处,更换管道9000米,安装集中水净化设备27台套,为40个嘎查村9337户分散式净水机9337台套,现已全部投入使用,解决了10万人饮水安全和水质达标的问题。
三是强化监测确保饮水安全。三分建、七分管,该旗每年开展水质检测2次,对饮水安全工程水源水井和末梢水进行定期检测,对7处农村牧区水源地保护区标准化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巡查,实现了水质监测动态化管理。截至目前,全旗供水工程供水保证率、方便程度、水质、水量已全部达标。
四是健全机制工作责任。制定印发了《扎鲁特旗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扎鲁特旗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基金管理办法》和《扎鲁特旗供水应急预案》,全面落实农村牧区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健全运行管理“三项制度”,落实全旗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的管理责任,实行专业化管理、商品化供水、企业化经营、社会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