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江西省委常委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十大调研课题之一,同时也是江西省推进建立环鄱阳湖生态经济区重要举措之一的“以抓治污为重点,从源头上防止和控制污染排放”,此课题调研阶段目前已结束。4月29日,江西省发改委牵头有关部门召开专家座谈会,就该课题的讨论稿征询专家意见,江西省要求设区市中心城区今年年底、县城力争两三年内全部建成投运,鄱阳湖周边县市和省内五大河流上游县市先期启动项目建设,得到专家充分肯定。
将建78个污水处理项目
按照两年内建成县(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的要求。从8月1日开始,到2010年1月1日前,江西省新建县(市)污水处理设施78座,新增日处理污水能力190万吨;新建县(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80座,新增日处理垃圾能力9600吨。以上目标将分两步达成。
第一阶段:从今年8月1日开始,开工建设鄱阳湖周边、省内五大河流上游以及具备条件的其他县(市),共43个县(市)污水处理设施项目、40个县(市)垃圾处理设施项目。明年7月1日前建成并投入运行。
第二阶段:明年7月1日前,开工建设其他35个县(市)的污水处理设施项目、42个县(市)垃圾处理设施项目。2010年7月1日前建成投入运行。
污水处理企业免三年所得税
对污水、垃圾处理建设项目列入江西省重点工程管理,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对污水处理费收入免征营业税;随水费收取的污水处理费免征增值税;企业从事污水处理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