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广安市水务局第一时间贯彻落实,把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作为农业节水工作的“牛鼻子”、深化水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出八大工作措施,确保完成改革任务。
一是分解任务,强化工作保障。布置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各项任务再细化、分解到田间地块,建立改革工作台账,着力构建“统一指导、协同高效”工作新机制,强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保障。
二是自加压力,五年任务三年完成。按照省厅提出“五年任务三年完成”的攻坚目标,将84万亩未改革的灌面任务提前至2023年完成。2021年全面完成29.79万亩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全市范围内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精准补贴机制、节水奖励机制,落实终端管理组织,实现节水减排和农田水利工程的良性运行。
三是加快计量设施建设,提高改革效率。结合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效节水灌溉、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等项目,加快推进灌排工程体系和计量设施建设。按照“因地制宜,经济适用”原则,配套完善田间用水计量设施,在龙滩堰、万秀桥、七一水库等灌区运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实现精准计量。
四是强化农田水利工程运维管理。各县(市,区)水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部门做好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维护管理工作。按照“适度从紧”原则,严格落实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全面实施农业用水许可管理。农业农村部门牵头推进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明确工程产权和管护主体,具体负责田间渠系和田间道路工程的确权工程。鼓励探索创新终端用水管理方式,因地制宜发展农民用水自治、专业化服务、水管单位管理和用户参与等多种形式的终端用水管理模式,充分发挥其在工程建设管理、用水管理、水费计收等方面作用,全面提升基层组织水利服务能力。
五是健全水价形成机制和奖补机制。按照《关于加快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55号)要求,在成本监审结论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实际供水成本、水资源稀缺程度、农户承受能力、补贴机制等因素核定农业水价。已经出台了农业水价的地方,全面进行评估,进一步健全农业水价动态调整机制。多渠道、多方式落实奖补资金,加强对现有财政补贴、项目资金的整合和统筹使用,灵活选择现金返还、节水设施购置奖补、优先用水等方式,充分调动用水户节水积极性。
六是做好农业水费计收工作。各水管单位(组织)与用水户签订供用水合同,不断推动水费计收制度化、规范化。用水主体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水价标准及时足额缴纳水费;供水单位依据核定的农业水价和计量水量向用水主体收取农业水费。水管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水费使用管理制度,规范水费支出。
七是加强农业用水需求管理。合理安排作物播期,提高水分利用率。在稳定粮食产量和产能的基础上,针对不同区域水资源状况,因地制宜确定种植结构。扎实开展粮油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在示范区开展试验示范,加大水稻旱育秧、水稻直播、玉米集雨节水侧膜栽培等节水技术推广应用力度,提高农民科学用水水平,引导农民科学灌溉。
八是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改革氛围。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网络媒体等,通过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手册,深入基层宣传、解读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政策,让群众知道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清楚改革目标、了解改革举措,增强群众农业用水节水意识,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保障改革平稳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