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专项整治。将农村饮水安全专项整治作为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的重要任务,着力《巴中市村镇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巴中市村镇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实施细则》执行落实情况,扎实开展为期8个月的农村安全饮水专项整治,全覆盖拉网式排查1937处集中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工程验收、责任履行三个方面存在的问题262个,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并即查即改问题85个。
加强监测保障。建立农村饮水安全保障责任体系,明确千人万吨以上供水工程“三个责任人”85人,突出空山镇等北部山区旱山村重点区域、春节等重点时段和边远掉边户等重点人群动态监测,防止出现区域性、集中性饮水不安全状况,采取“四不两直”动态暗访监测,每次抽查不少于10个行政村,确保重点对象年内全覆盖监测。
优化管理服务。加大对基层管水人员培训力度,区(县)为主,对3500余名供水工程管理责任人集中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健全投诉举报、首问责任制、联系服务用户等制度,制作张贴用水明白卡85万份,将维护服务电话、用水举报电话告知到户,落实“以水养水”制度,树牢“水是商品”意识,水费收缴率达9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