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南宁市司法局召开政府规章《南宁市居民住宅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2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新闻通气会。会议由市司法局副局长蓝旭高主持,市住建局副处长级干部朱东平出席会议,参加会议的还有市司法局、市住建局相关科室人员。广西日报、广西广播电视台、南国早报、南宁晚报等自治区、市媒体记者到场报道。

《南宁市居民住宅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办法》新闻通气会
会上,蓝旭高介绍了《管理办法》的制定背景、立法过程,并对《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进行了解读。朱东平介绍了我市二次供水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蓝旭高、朱东平还就现场媒体提问进行了解答。

蓝旭高介绍规章立法基本情况

朱东平介绍了我市二次供水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
人民有所呼,立法有所应。《南宁市居民住宅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办法》遵循“小切口”“精细化”的立法原则,突出立法针对性、实效性,聚焦保障居民饮用水卫生安全,重点在健全二次供水管理体制、加强二次供水规划建设管理、规范二次供水运行维护要求、强化二次供水水质保障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管理办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将为我市加强居民住宅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设施规划建设和运行维护管理,保障居民饮用水卫生安全提供更完善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