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明确了城市区自备井审批管理范围,对于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井,原则上一律不予审批;对于开采地热水等矿产资源的,由市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对于涉及取用地下水的地温空调项目,在符合相关要求的前提下按照取水许可办理程序予以审批;对于使用自备井的城中村按照单一水源供水的原则,确保居民饮水安全;对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办理过取水手续的自备井,取水许可证原则上一律不再延续;对有特殊用途的自备井,实行专井专用,并按要求到水利部门备案纳入正常管理。同时,我市将逐步建立“部门联动、联审联批、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强化落实管理责任,坚持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确保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到实处。
《通知》的发布,为我市全面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合理利用保护地下水资源,确保市区居民饮水安全和生活质量,建设中原副中心城市提供了坚实的水资源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