扛实行业责任 健全体制机制
为全面、及时掌握贫困县区饮水安全动态,对照饮水安全考核达标要求,自2017年以来,昆明水务局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农村饮水安全专项督查。按照局领导包县(区)、科级干部包乡镇(街道)、一般干部包村的方式,先后开展业务指导1400余人次,围绕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四项指标”达标情况、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工作落实情况等方面,对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进行全面督查作战,为精准制定饮水安全工作措施打下坚实基础。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各项制度措施,全面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昆明水务局认真实施《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全市14个县(市、区)全面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地方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等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和供水单位的运行管理责任“三个责任”,同时建立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运行管理办法和运行管理经费“三项制度”。
精准实施项目 严抓达标标准
为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四项指标全面达标,昆明市水务局持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采取针对性工程措施,不断补齐农村饮水安全短板。截至2020年6月30日,全市累计建成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2379件,配套净化消毒设备1316套,主动配置水窖净水设备8397台,在全省率先推行农村人饮水窖替代工程,建成引水干、支管道4836千米,蓄水设施4000余座,提水泵站871座,新增供水能力3723万立方米,为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四项指标达标打下坚实基础。
据昆明市水务局副局长刘锐钢介绍,昆明市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标准严格执行《云南省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评价细则》,四项指标标准分别为水量、水质、用水方便程度、供水保证率,且以上四项指标必须全部达标,才能评定为饮水安全达标。
从水量来看,年均降水量不低于800毫米的地区,每人每天可用水量不低于35升,不足800毫米的地区,可用水量不低于20升。从水质来看,千吨万人有水厂的供水工程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千吨万人无水厂的供水工程水质符合GB5749宽限规定;千吨万人以下集中式供水工程和分散式供水工程,饮用水无肉眼可见杂质、无异色异味、用水户长期饮用无不良反应。对于当地人群肠道传染病发病趋势保持平稳、没有突发的地区,微生物指标中的菌落总数和消毒剂指标可不纳入评价指标。从用水方便程度来看,取水水平距离不超过800米、垂直距离不超过80米,或人力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20分钟。从供水保证率来看,千吨万人供水工程供水保证率不低于95%,其他供水工程供水保证率不低于90%。
下一步,昆明市水务局将持续深入开展农村饮水安全监督检查,盯紧农村饮水安全四项指标动态变化,及时解决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完善健全长效运行管理机制和水费收取、用水管理制度,按照“以水养水”的要求,确保农村供水工程良性运行,为全市高质量巩固脱贫攻坚成效,深入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有力保障。(袁红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