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规范供水供电供气企业价格行为,降低企业用能成本,减轻企业负担,从6月开始,恩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阶段性降低水电气价格政策专项行动。此次专项行动重点检查供水、供气、供电企业以及转供主体价格行为,对全市中小微企业工业用水、用气价格,疫情防控期间的在营保供企业,商贸流通、餐饮食品、旅游住宿、交通运输等行业个体工商户用水价格、用天然气价格按基准价下调10%的执行情况;全市大工业电价和一般工商业电价的电力用户,除高耗行业电力用户外,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情况;各转供电是否将电价降价部分全部传导到终端用户情况进行督办和检查。同时,通过召开约谈会、发放提醒告诫函等形式,对供水、供电、供气企业和转供电主体开展政策宣传,督促相关市场主体严格执行政府降价政策。
7月15日,恩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恩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落实阶段性降低用水价格政策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截至6月30日,国网恩施供电公司、国网恩施市供电公司对执行大工业电价和一般工商业电价的电力用户优惠电费894.73万元;29家转供电主体给终端用户优惠电费18.78万元;供水、供气企业正在按要求进行统计核算和清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