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拟开展海南省“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编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内容: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办农水〔2020〕31号)要求,以及我省实际需求,开展海南省“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编制工作。主要工作内容为:
(1)调研、指导海南省市18个市(县)级“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的编制,参与市(县)规划报告的审查会,并进行现场复核。
(2)按照工作大纲编制《海南省“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报告》(含典型工程三维影像工程布置图、三大重点典型工程设计及农村供水工程台账),成果要求通过海南省水务厅审查。
二、报价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15日17时前。被询价的单位就承担海南省“十四五”省级农村供水保障规划编制工作向我厅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最高限价为80万元(超过此价格视为无效)。费用包括:资料收集、县级规划成果审查和现场复核、技术成果编制(含信息化数据库)及出版等费用。以及承担单位为履行合同发生的人工、交通、工作餐、住宿等费用和依法缴纳的税费等。在工作开展过程中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报价单位采用人民币,并盖单位公章方为有效。(注:只接受现场报价,不接受邮寄、邮件等报价)。
三、报价书应包括:报价函、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资质证书(以上复印件加盖公章)、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工作大纲。报价书装订成一册,电子版本及纸质版本同时提交,一经受理,即被视为认可本公告要求,且不可撤回。
四、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及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甲级(含)及以上资质证书。
五、资金来源:省级财政资金。
六、工作大纲内容:包含总体思路(规划目标)、规划范围及原则、规划重点及方案、项目组织机构、人员及时间节点等(项目负责人应由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海南省“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编制工作任务书》。
七、我厅对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收到的合格报价文件进行评定,并结合报价单位的报价、资格、业务能力等确定承担单位。
询价采购人:海南省水务厅,联系人:吴先生,电话:0898-65786184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琼山大道11号海南省水务厅3楼307室,邮政编码:57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