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按照党中央不能把饮水不安全问题带入小康社会的指示精神,我市在完成“一整改”的基础上,将对标对表,查缺补漏,抓好“一复核、一提升”,全面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夯实农村饮水脱贫攻坚成果,为下一步脱贫攻坚普查打好基础,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1.“一整改”工作方面
市水务部门积极做好2019年度全市脱贫攻坚“回头看”发现问题整改工作,针对没有建立安全饮水设施长效管护机制、落实管护人及管护职责等2方面28个见人见事问题,督促指导相关县(市)区整改,全面落实农村饮水安全成立专管机构、出台运行管理办法、落实管理经费“三项制度”,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护机制,落实政府责任、水行政部门责任、供水单位责任“三个责任”等,全力构筑农村饮水安全的严密防线。
2.“一复核”方面
市水务部门将做好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复核。从水质、水量、用水方便程度、供水保证率饮水安全四项指标和长效运管机制、管护责任落实方面,强化对农村人口饮水安全情况监督;继续对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再排查,4月底完成复核与整改工作。
3.“一提升”方面
市水务部门将做好2020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今年穆棱市、海林市、宁安市、林口县、东宁市共实施111个村屯的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计划投资8063万元,受益农村人口8.5万人,年底前完成全部建设任务。
此外,按照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加大对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政策扶持和帮扶力度的通知》要求,结合今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项目,重点关注边缘户饮水安全,同步保障边缘户饮水安全,防止返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