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时期村镇供水安全保障的新要求,满足水利扶贫工作需要,北碚区水利局将2012年颁布的《北碚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2020年2月28日,北碚区政府第9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碚区村镇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修订送审稿)》(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旨在全面落实村镇供水运行管理“三个责任”,即政府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供水单位运行管护直接责任;进一步明确供水工程产权和管护职责;加强水源保护和水质监管;建立健全供水和用水制度;完善考核奖惩和补助优惠政策;强化村镇供水行政执法力度 ,明确了区水利局、财政局、卫健委、生态环境局、发改委等相关部门职能职责,为农村供水安全提供政策依据和保障。
《办法》对助力解决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饮水安全问题,促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立长效良性运行机制,规范农村供水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