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逐步建立长效运行机制,按照省政府要求,我厅拟以政府规范性文件形式出台《黑龙江省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为增强政府规范性文件公开性和透明度,现将《黑龙江省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广泛征求社会意见。
有关单位和省内广大农村居民可在2019年11月14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哈尔滨市南岗区文中街4号省水利厅农村水利水电处。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ssltnsc@163.com。
联系人:邓洪征;联系电话:0451-82623558
黑龙江省水利厅
2019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