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全省农村水利建设计划投入52亿元,截至10月底,已完成投资44.7亿元,占计划任务的86%。其中,中央投资农村水利项目已完成投资14.7亿元,占计划任务的80%。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中央投资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一)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
2019年,国家下达我省12个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投资计划,总投资5.76亿元,其中中央投资3.46亿元,省级配套1.12亿元,市县自筹1.18亿元。目前,12个项目全部开工建设,已完成投资5.15亿元,占计划任务的89%。其中,进度较快的有沭阳柴塘灌区(100%)、东台堤东灌区(97%)、涟水涟东灌区(96%)、淮安渠南灌区(95%)、射阳五岸灌区(95%)、高邮市高邮灌区(95%)。
(二)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
2019年,中央下达我省18个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投资计划,包括2018年度立项的8个项目和2019年度立项的10个项目。项目总投资3.13亿元,其中中央投资2.31亿元,地方配套0.81亿元。目前,已完成投资1.53亿元,占计划任务的41%。其中,2018年项目已全部完成;2019年度立项的10个项目,已开工建设,完成投资5685万元,占计划任务的26%。
(三)中小河流重点县项目
2019年,中央下达我省中小河流重点县项目资金6亿元,其中中央投资1.63亿元,省级配套1.79亿元,市县自筹2.58亿元,涉及11个县(市、区)。目前,11个项目全部开工建设,完成投资5.56亿元,占计划任务的93%。其中,溧阳市、江阴市、宜兴市、吴江区、常熟市、高邮市项目已完工。
(四)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
2019年,计划实施六合区、高淳区、宜兴市等16个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总投资1.59亿元。目前,16个项目全部开工建设,已完成投资1.4亿元,占计划任务的88%。其中,如东县、海门市、大丰区、丹徒区项目已完工。
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进展情况
(一)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
2019年,按照城乡供水一体化要求,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计划投资5.9亿元。目前,13个项目已全部开工建设,已完成投资5.65亿元,占计划任务的95%。其中,沛县、邳州市、东海县、赣榆区、灌区县、大丰区、亭湖区、射阳县、宝应县、沭阳县10个项目县已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二)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工程项目
2019年,计划疏浚整治农村河道土方1.6亿立方米。目前,已完成土方1.52亿立方米,占计划任务的95%。其中,南京市、苏州市、南通市、连云港市、淮安市、盐城市、镇江市、宿迁市已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三、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进展情况
2019年,全省计划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面积2000万亩,截至10月底,已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面积1910万亩,占年度计划的95%。在资金使用方面,2019年中央和省级共下达资金18117万元。目前,已完成投资10300万元,占计划任务57%。
四、下阶段措施
一是加快建设进度。对中央投资的农村水利重点工程以及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资金进度较慢的项目,有关市、县要进一步细化实化工作举措,倒排工期,全面加快工程建设,确保按时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二是加强建设管理。农村水利重点工程项目要严格落实“四制”要求,认真执行项目公示制、农民义务监督员制度,坚持县级成立项目法人,全面推行第三方检测制度,加强工程质量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三是规范资金使用。对中央下达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资金项目,要按照序时进度要求,及时使用和支付项目资金,强化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四是做好已建高效节水项目竣工验收。各地要高度重视已建工程的验收工作,对照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抓紧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工作,2019年底前要基本完成已建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