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的地下水超采严重问题,我市采取多项措施,推进地下水严格管控。
按照自治区治理要求,至2020年,两个超采区(海勃湾区、乌达区)的开采量需压减至多年平均可开采量,基本实现采补平衡。我市成立了地下水超采区治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方案》《乌海市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涉水问题整改方案》,采取严格水资源管理、合理配置水资源、争取跨盟市水权转让指标、推进各行业节约用水、加强水资源监测与计量、封井压采、积极开展地下水水位及水量统测等措施综合治理地下水超采。
下大力气封闭地下水源井,是我市综合治理地下水超采的举措之一,目前,已封闭地下水源井135眼,至2020年,将在全市范围内关闭地下水源井249眼。同时,我市加强监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取用地下水资源行为。
为推进节约用水和优化水资源,建立健全地下水资源管理长效机制,我市编制了《乌海市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乌海市地下水资源调查评价报告》,进一步摸清全市地下水资源利用现状,明确超采区域范围,详细分析地下水资源承载能力和开发利用潜力,提出水资源配置方案和保护措施,为优化水资源管理、提高水资源利用率提供了技术依据;建成水资源监控管理系统,自2017年起,委托阿拉善乌海水文局持续开展地下水水位埋深及开采量统测工作,对全市地下水源井进行全面登记、调查,经计算分析,绘制地下水埋深分区图和等水位线图,为超采治理效果检验提供数据支撑。
同时,为培育全社会节水意识,推动全市各行业、各领域形成良好的节水氛围,市水务局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水情宣传教育,积极推进节水单位建设。目前,我市共有25家单位被评为市级节水型单位,12家单位被评为自治区级节水型单位。
市水务局副局长郑永军说:“根据市水务局委托阿拉善乌海水文局开展的地下水水位埋深及开采量统测数据,2018年较2017年,全市地下水位埋深小于10米的区域增加了40.12平方公里,地下水降落漏斗面积缩小了34.57平方公里(缩小到6.32平方公里),海勃湾超采区地下水位整体上升0.76米,乌达区超采区地下水位整体上升1.75米,地下水位已实现回升。”
海勃湾区、乌达区已完成既定压采计划。海勃湾区超采区2018年度开采量计划减少至2407.4万立方米以下,直至2020年逐步实现采补平衡,2018年度实际开采量为2390万立方米,监测井水位实现回升,达到年度目标;乌达区超采区现已满足采补平衡要求,于2018年12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已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