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上调有原因
该市城市市区日产污水110万立方米,年产污水4.02亿立方米,且污水产生量仍在以每年11%的速度增长。该市现有污水处理厂两座,日处理污水共计66万立方米。每年仍有1.61亿立方米的城市污水得不到有效处理,直接排入下游河道,严重影响了市区环境和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加大该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力度,保证城市污水的安全排放,势在必行。
根据近期国家有关规定,石家庄市物价局同意对石家庄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提出的《关于调整城市污水处理费标准的报告》进行听证。石家庄市物价局成本调查队对该市去年的城市污水处理成本费用情况进行了监审,结论为:去年,该市单位城市污水运营成本为0.995元/立方米,其中,处理成本0.647元/立方米,收集输送成本0.18元/立方米,期间费用0.168元/立方米。出现明显的成本与收费倒挂现象。另外,该市桥东污水处理厂(含排水管网改造)的建设资金51%为世行贷款,目前仍在还贷中。
据了解,该市与周边城市和河北省内现行城市污水处理费标准相比仍然较低。天津市居民用水0.8元/立方米、工商企业1.2元/立方米;西安市居民用水0.65元/立方米、工商企业0.9元/立方米;郑州市居民用水0.65元/立方米、工商企业用水0.8元/立方米;济南市居民用水0.7元/立方米、工商企业0.8元/立方米;唐山市居民用水0.9元/立方米、工商企业用水1.05元/立方米;邯郸市居民用水0.7元/立方米、工商企业用水0.9元/立方米。
代表均表示同意
出席听证会的有石家庄市人大、市政协、市总工会、法制办、财政局、环保局等有关部门代表、专家学者、经营者和企业、居民代表共15人。与会代表畅所欲言,发言踊跃,就报告中涉及的有关问题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和建议。
代表们建议,政府加强对企业污水排放的监管,确保企业污水达标排放;提高污水处理费使用、管理的透明度,适当增大财政投入,在不增加居民生活负担的情况下适当调整价格;结合该市情况,收费标准的制定要与周边城市收费标准相衔接。“充分考虑困难群众和优抚对象的实际困难,不能增加他们的负担,实际执行中,应明确对困难群体的征收或报销方式,把优惠政策落到实处。”来自石家庄市总工会的代表杨淑贞发表了自己的意见。石家庄金石化肥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制酒厂的两家代表都提出:“对亏损、困难企业,以及以水为原料的企业继续给予政策上的支持。”石家庄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负责人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解答并愿意接受其中的一些建议。
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均表示同意或原则同意,并认为适当调整城市污水处理费可以有力促进城市污水集中处理事业发展,是国家的要求,也是经济持续发展的要求。保护环境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城市污水集中处理是保护环境、恢复生态平衡的必要措施。
污水处理公司人员表示,下一步,将做好宣传工作,取得社会和群众的广泛理解和支持,加强内部管理,努力节能降耗降低生产成本。并严格实行专项资金管理,接受监督,充分利用好资金搞好污水处理厂的改造、维护、扩建工程,更好地发挥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