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行业用水定额》规定,城市居民生活用水每人每天上限180升。福州市自来水总公司一位人士说,目前正在实行的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计价方法也是根据每人每天180升的上限来核定用水量等级的。具体而言,每人每天上限180升,那么一个月就是5.4吨/人。自来水计量是以户为单位的,统计数据表明,福州家庭的平均人口数是3.2多,这个平均人口数乘上5.4吨,就得出一个家庭一个月的用水定额为18吨。也就是说,无论你家里有多少个人,都是以18吨/月为标准收水费,超额用水加价。目前,自来水公司对已实行一户一表的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第一级水量核定为每户每月0~18吨(含18吨),价格为1.2元/吨;第二级水量核定为每户每月18~25吨(含25吨),价格为1.8元/吨;每户每月25吨以上为第三级水量,价格为2.4元/吨。对目前尚未实现一户一表而无法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的居民生活用水,实行季节性加价。每年6~10月,按居民生活用水基础水价加价20%。
对于除市政、环卫、绿化、消防等公共用水外的非居民生活用水,自来水公司则实行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用户用水定额内的水量按各用户用水类别基础水价计价;用水量超定额10%以内(含10%)部分,加价15%;用水量超定额10%以上至20%(含20%)部分,加价35%;用水量超定额20%以上至30%(含30%)部分,加价80%;用水量超定额30%以上部分,加价150%。其中,桑拿、洗车、足浴、纯净水等特种行业的用水,基础水价为2元/吨,用水量超额30%以上的部分就按5元/吨交费。除民用水和特种行业用水外的所有用水,基础水价为1.4元/吨,用水量超额30%以上的部分则按3.5元/吨的价格收费。《福建省行业用水定额》标准划分的行业项目很细,接下来自来水公司将会根据这些行业项目用水定额标准重新核定其基础用水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