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文件规定,自今年10月1日起,桂林市区“一户一表”改造收费统一按如下标准执行:集体报装,550元/户,非集体报装,650元/户。每上一层楼,加收50元/户。单位宿舍、小区、街道、城中村总表用户在上述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加收100元/户。低保户统一按每户300元收取。
集体报装要求同一单元4户以上(含4户)集体申报“一户一表”改造。该费用标准包括了“一户一表”改造的所有费用,凡按上述规定缴纳“一户一表”费用的,任何部门、单位均不得加收其他费用。
在此之前,桂林市“一户一表”改造收费没有统一标准。城市供水“一户一表”改造费用,由改造方根据市场情况和小区居民协商,按照一定水平自行收取,且改造费用项目比较复杂,不仅需要交纳报装费,还有材料费等收费项目。一户改造下来,少则千元,多则近两千元,比现行标准高出许多。
一些小区因改造难度大小不同,价格也会有差异。市民对此颇有意见,曾多次投诉到相关部门,要求制定标准统一价格。
桂林市物价部门有关人士表示,鉴于之前没有统一标准,在10月1日前,已与改造方签订改造合同的,仍按原办法执行收费。但10月1日后,同一单元尚未改造的用户不足4户的,尚未改造的全部用户可以统一申报改造的,视同集体报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