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阶梯年用水量180立方以内,水价为1.55元/立方米;第二阶梯年用水量181——300立方,水价为2.33元/立方米;第三阶梯年用水量301立方以上,水价为4.65元/立方米。居民生活阶梯用水按阶梯水价收费。
据了解,未实施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居民用水户和未进行户表改造的老旧小区、单位家属院等居民用水户,以及学校食堂、教学用水、养老服务机构用水、居民住宅小区内直接为业主服务的绿化、保洁等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生活用水户,不实行阶梯水价,供水价格提高至1.65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水如工业用水、行政事业用水、经营服务业用水、纯净水生产用水等价格为4.15元/立方米;特种用水如洗浴、洗车用水等价格为14.75元/立方米。
居民非阶梯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用水于今年10月1日起按新水价收费。 阶梯水价实施范围为实施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用户,每户按4口人计,超过4人的,每增加1人,年用水量基数增加36立方米。
此外,对持有新郑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居民家庭,生活用水将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每月每户减免3立方米水费。 来源: 大河网(郑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