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的意见》、《武义县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武义县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所制定,旨在确保全县高效节水项目快速、有序推进,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效节水项目建设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提高工程运行效益。
“高效节水项目”具体指用喷微灌(喷灌、微灌、滴灌)等适用技术进行作物灌溉的工程项目。《办法》要求,申报高效节水的项目应符合当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单个项目实际面积原则控制在50亩以上(处在试验阶段极具推广价值的,可适当放宽条件)。优先安排水源有保障和对区域有示范带动作用的项目。
《办法》规定工程建成后,由乡镇(街道)会同县水利水产服务站有关技术人员进行初验,再由水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县级验收。验收合格并核定补助资金后,下发资金补助文件,补助资金直接拨付项目业主。
该《办法》鼓励高效节水项目由村民委员会、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其他新兴主体作为法人开展项目的建设管理,并坚持公开透明、诚信申请、择优立项、规范监管的原则,确保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明晰、权责落实、经费保障。 来源:武义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