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模式在适用范围上,优先在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地区结合农业节水灌溉工程建设推广试行,其他地区参照执行。类型主要包括:山丘区塘坝和平原区坑塘,以及配套泵站、渠(管)道和控制灌溉的田间节水灌溉工程;地表水灌区斗渠以下渠系、配套建筑物及附属设施,以及控制灌溉的田间节水灌溉工程;地表水机电排灌站,以及输水渠(管)道和控制灌溉的田间节水灌溉工程;地下水机电井工程,以及输水渠(管)道和控制灌溉的田间节水灌溉工程;农业园区灌溉供水、规模化节水灌溉等其他农业高效节水灌溉工程。
工程运营前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节约资源及社会可承受”的原则,结合市场行情,在批准的基准水价基础上,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PPP项目公司和用水户代表共同确定水价。工程运营过程中,可依据运行情况、成本变化和绩效评价结果等,科学调整水价。PPP项目公司应依约提供安全、优质、高效、便利的灌溉运营服务,负责对设施进行检修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行。
农业灌溉供水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期不少于10年,投资规模宜在3000万元以上。
相关人士指出,我省是农业大省,农业灌溉耗水量大、水资源利用效率低、水利设施管护难等问题始终没有得到很好地解决。农业灌溉供水PPP模式针对这些问题进行探索,成功后将会有力推动我省农业的大发展。但由于该模式在我省农业灌溉供水领域首次引入,还需各级政府加大推广力度。 来源:河北省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