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要求,到2020年,重庆缺水区县建成区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要求,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显著提高,水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97亿立方米以内,万元GDP用水量比2010年下降29%以上。
到2020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0年下降30%以上,重点行业单位产品用水量达到或接近国内先进水平,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70%以上;城镇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城镇节水器具普及率90%以上,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10%以上,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以上;市级行政单位全部建成节水型公共机构。
《意见》还对推进农业、工业、城镇生活、公共机构节水作出要求,对大力发展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加强用水管理,广泛推广节水型器具和产品等作出规定。 来源: 华龙网(重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