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下旬,市区遭遇20多年未有的极寒天气,造成市区供水设施大面积冻损。这次由罕见寒潮引起的爆表、爆管现象,对盐城市供水设施建设和管理提出警醒,3月16日,盐城晚报记者从市城乡建设局获悉,盐城市制定出台新规对新建建筑供水设施防冻保温设计提出了更高的技术要求。
据了解,在寒潮来临后,市城乡建设局积极组织人员对各冻害现场、冻害部位进行深入调研,结合盐城市建筑供水设施现状,发布了《关于加强盐城市建筑供水设施防冻保温设计的通知》,对新建建筑供水设施防冻保温设计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
《通知》就建筑室内供水设施、建筑室外供水设施、保温材料及构造要求等作出了明确规定,规定所有新建建筑水表井(间)不得设置在开敞式的建筑走廊、过道、楼梯间两侧墙壁上,对各类间(井)内管道、阀门、水表、水表库门等设施外加保温层等。
室外供水设施方面,通知明确,明设的给水管道应做保温层,保温层的外壳应密封防渗;管井、管沟内给水管道应有防冻措施,填充或包裹保温材料;明露在外的消防栓应设计防冻保温套;给水管道的最小覆土深度不小于土壤冰冻线以下0.3m,且不小于0.6m,覆土应回填密实。
《通知》要求,保温材料应选用B1级及以上燃烧性能的材料。对人员密集场所、用火、燃烧、燃气等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场所以及各类建筑内的疏散楼梯间、避难走道、避难间、避难层等场所或部位,应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保温材料。 来源:盐城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