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城市绿地、水体、道路、建筑及设施等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等作用,实现城市排水防涝能力的综合提升,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近期,沭阳县正式启动推进海绵城市规划建设工作。
在城市总规与专项规划阶段,该县规划部门将依据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相关要求提出具体的指标,并将该指标纳入规划设计条件。在城市控规、城市绿线划定阶段,通过绿线管理明确海绵绿地建设的管控要求。
该县将把海绵城市建设与城市棚户区、危房改造和老旧小区更新相结合,突出海绵城市建设具体要求,统筹安排城市排水、调蓄等设施建设,以增强住宅小区、公园绿地、道路绿化带等的雨水消纳功能,确保城区雨季排水畅通,消除因给排水设施不足而一雨就涝、污水横流的“顽疾”。
在城市园林绿化建设过程中,该县鼓励建设透水绿地,采用透水地面、透水停车场、透水道路,达到雨水的自然渗透,通过新建雨水花园、下沉式绿地广场、下凹式绿地与植草沟等形式,实现绿地调蓄雨水、生态修复等功能。在绿化苗木栽植过程中,尽量选择适宜的植物,优先选用乡土植物,通过科学的种植设计,达到符合生态和审美的双重要求,营造多样植物生境与自然净化系统,努力建设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
为了确保管控制度严格落实到位,该县要求每个建设工程项目均须进行海绵城市建设(改造)专项方案设计和专项施工图设计,未经海绵建设(改造)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工程项目,住建部门将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海绵建设(改造)内容未进行专项验收或专项验收不合格的,规划部门将不予进行规划条件核实,住建部门将不予进行竣工验收备案。 来源:中国管道商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