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排水管理处根据青岛市市政公用局与市环保局的有关要求制定了具体的行业监管措施,从去年1月1日起执行。其中,对污水处理厂水质、污泥监测频率由每周两次改为每天一次,包括对19个水质项目和10个污泥项目的监测。该处还在各污水处理厂进、出水口安装了自动取样器和流量计,由青岛市排水监测站和各污水厂双方上锁,共同管理,任何一方不能擅自调整,保证了水样和污水处理量数据计量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青岛市排水处还明确了各污水厂处理后出水水质的指标,使水质指标监测标准有据可查、有法可依。针对各污水处理厂突发事件包括防潮溢流、关键设备故障、进水水质和水量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况,青岛市排水处还要求他们分别建立了可操作性很强的紧急事故应急预案。该处每季度还对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进行检查评分,并在媒体上通报,有效地加强了监管力度。
目前,团岛、李村河、海泊河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系统已建成并投入使用,信号传输到青岛市排水处和市环保局,运行基本正常,实现了污水水质数据的实时监控和管理。麦岛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水质在线监测系统信号已安装完毕并传输到青岛市排水处,其流量计在线监测系统正在安装中。
从今年5月下旬开始,结合七区五市具体情况,青岛市排水处还重新修改和完善了《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大行业的监管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