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平昌县召开城区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调整暨阶梯式水价制度听证会,来自社会各阶层的28名代表参加了会议。
本次价格调整主要涉及城区居民生活用水,共制定出两套价格执行方案,每套方案分三个阶梯价格。方案一规定,第一阶梯范围为1-12吨(2.70元/吨)、第二阶梯范围为13-22吨(4.05元/吨)、第三阶梯范围为23吨以上(8.10元/吨)。方案二规定,第一阶梯范围为1-15吨(2.60元/吨)、第二阶梯范围为16-25吨(3.90元/吨)、第三阶梯范围为26吨以上(7.80元/吨)。方案确定后,计价周期按月计算,居民每月将根据各阶梯耗水量支付水费,告别以往水价“一刀切”的局面。
“我们将尽快把本次讨论结果报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讨论,最快2016年上半年即可实行自来水阶梯价格。”平昌县发改局价格股股长李娟告诉记者。 来源:四川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