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城镇供水排水协会秘书长曾卓对《湖北省城镇供水条例》进行了宣传贯彻和详细讲解,重点对我省城镇供水行业的规划和建设,水源保护和水质管理,供水设施的维护和管理,供水、用水和节水及二次供水管理行为等做了阐述。与会人员就有关问题进行了交流与讨论。
据了解,《湖北省城镇供水条例》于2015年5月28日颁布,2015年8月1日起开始实施,作为我省第一部规范城镇供水的地方性法规。该供水条例有着与以往不同的亮点:首先对供水企业,一是供水企业首次明确定义为公益性行业,成为政府应该承担的职责,每年将会对供水企业有一定的补贴。二是在国内供水法规中将二次供水单独成章,目前大多数二次供水都是由开发商、物业承建,同时也为企业建设二次供水的法规提供了依据。三是加强了对供水设施保护力度,提供了诸多可操作性的法律依据;然后是对居民,立法主要是维护了城镇居民用水利益,对垄断强行业监管的同时,也明确了收费,使收费更便宜,利用供水合同明确双方责任与权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市民也能够更好地接受供水服务。 来源:中新网湖北